当前,中概互联板块虽然受反垄断的短期冲击不断,但监管目的是建立完备激励相容机制,促进被管制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经济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因此反垄断的核心目的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未来随着互联网巨头间的壁垒逐渐打破,出海业务的开张,或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互联网公司的业务估值空间,互联网板块依然前景广阔。

1、反垄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来看,虽然反垄断的短期冲击不断,但监管目的是建立完备激励相容机制,促进被管制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经济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中美两国作为全球数字经济的领头国家,各自拥有较多数字经济巨头,美国一百多年的反垄断过程中,呈现出技术、经济、制度之间的演变周期。借鉴和对比美国的经验,可以发现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与美国反垄断法在监管原则方面存在较大一致性,反垄断的根本目的并不是打击巨头。在当前中国的电商平台、互联网社交、搜索、办公软件等企业相较美国仍有一定差距的情况下,中国政策的基调或将是大力促进互联网发展,因此反垄断的核心目的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互相放开生态更有利于行业创新和持续发展

“二选一”、链接屏蔽等恶意竞争现象违背了行业发展初衷和方向。而取消“二选一”则可以使得各互联网平台真正实现“互联互通”,更有利于行业创新和持续发展,开放生态给行业各个方面都带了利好。

3、指数基本信息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指数覆盖中概互联网企业的两大主要上市地。截至2021年12月20日,指数中港股权重占比45.18%,美股权重占比54.82%,从行业分布来看,属于可选消费和通信服务的证券权重分别为48.7%和35.41%,两大行业合计占比超过80%。

从业务形态看,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指数中囊括了互联网软件、家庭娱乐软件、互联网零售、互联网服务、移动互联网等多种互联网形态,指数样本中包括网络社交(腾讯15.40%)、网络购物(阿里巴巴14.93%,拼多多6.36%,京东8.40%)等、生活服务(美团15.13%)、搜索(百度6.33%)、智能手机及家居(小米6.25%)、短视频(快手3.09%)等多领域的互联网龙头公司。

4、指数估值水平

从估值指标看,多家互联网龙头公司当前市销率相比年内高点市销率纷纷有较高下调,回调比例为40%~90%。截至2021年12月20日,中概互联网30指数市盈率和市销率分别为37.1倍和3.5倍,分别位于2015年3月以来历史18.33%和0.00%分位水平。